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退休管理服务工作的规定

作者: 时间:2012-02-21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离退休工作是我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院退休的老领导、老教授、老同志们为学院的发展壮大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按政策规定他们虽然从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退休了,但他们仍然心系学院建设。许多老同志依旧活跃在关注青年学子思想教育、帮助年轻教师成长的一线。为进一步加强退休管理服务工作,重视、关心和爱护老同志,为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 建立院级领导联系退休老干部制度

1、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每年至少探望退休老领导一次,与他们交流学院的发展情况,倾听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 主管退休工作的院领导每月至少设一天为退休老同志接待日,及时为退休职工排忧解难。

3、 主管退休工作的院领导要随时听取退休工作汇报,给予必要的指示和要求,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4、 退休老领导因病住院时,院领导要亲临探望慰问,及时送去诚挚的关心和祝福。

二、 院领导向退休职工通报工作制度

学院领导每年至少一次向全体退休职工通报学校的工作情况和发展目标,听取退休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要求。

三、 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制度

在决定事关学院改革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学院必须召开退休职工代表座谈会,充分征求并尊重他们的意见,取得广大退休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学院各职能部门和系(部)领导都要重视和支持退休老同志发挥余热,认真听取他们的建议和要求,切实起到院领导与退休职工的沟通联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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