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退休职工大家庭,希望大家热心参与大家庭活动并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在学校这个平台上继续发光发热,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依、老有所为的幸福生活。为了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现将退休职工的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专门工作机构为:退休职工工作处(退休职工工作处党委)。
1、办公地址:
图书馆后三层小楼(工会团委办公楼)一楼104、111,二楼212、218
2、工作人员:
姓 名 |
职 务 |
电 话 |
办公地点 |
王 森 |
党委书记、处长 |
2089696 |
218 |
李亚光 |
副处长 |
2089126 |
212 |
刘 宁 |
副处长 |
2089126 |
212 |
王书松 |
综合科科长 |
2089123 |
111 |
李革伟 |
科 员 |
2089123 |
111 |
赵 静 |
科 员 |
2089123 |
111 |
3、党支部设立:
按照退休职工居住地、原工作单位等情况设立6个党支部,非党员退休职工也划归支部统一管理。
4、活动场所:
退休职工工作处设有党员活动室、乒乓球活动室、门球场等活动场地。
党员活动室地点:工会团委办公楼一楼108
乒乓球室地点:工会团委办公楼一楼110
门球场地点:龙翔家属院6号楼南
二、退休手续
1、办理离职手续:人事处签发教职工退休文件后,相关人员到人事处领取《河南城建学院教职工退休通知书》(附件1),办理相关退休手续。
2、办理退休证:人事处劳资科携带退休人员红头文件及档案,分别去教育厅办和社保中心审核退休相关手续,办理退休工资及退休证事宜。
3、提取公积金:退休职工本人携带退休证及身份证,到市公积金中心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附件2),提取本人公积金。
4、填写信息表格:退休人员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张2寸彩照到退休处填写《河南城建学院退休职工登记表》(附件3)或提供电子表格,用于建立退休职工电子资料库,方便今后的服务、管理工作。
5、转接组织关系:退休职工工作处党委将退休人员编入相应支部,并提供支部书记及委员的联系方式,同时告知所在支部书记或委员新成员的相关信息。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等
1、工资
退休职工工资由社保局发放和学校发放两部分构成。
社保局发放部分包含:基础养老金、过渡养老金、历年待遇调整金额、职业年金,具体数额由社保局统一核算。
学校发放部分包含:文明奖(与在职时的不一样,是按退休的标准重算的)、平顶山与郑州的地区差额、女教工25元卫生费、生活补贴(一年两次,寒暑假发放)、健康休养费(一年一次,年底发放)、取暖补贴。
2、福利待遇
(1)免费体检,每年一次;
(2)生日慰问金:由退休职工工作处定期造表办理,发放至本人工资卡中;
(3)节日福利: “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发放福利,标准等同在职职工;
(4)参观考察费:每年可享受最高500元的学习参观、考察费用,以报销凭证为依据,报销凭证包含本人乘车车票(含乘高铁票、机票)、住宿发票,电子发票及纸质发票均可,各类票据均限当年有效。
(5)书报费:处级以上及高级职称退休人员每年可享受书报费福利,标准为:厅级退休干部每年730元;处级干部每年430元;高级职称教师每年268元。以报销凭证为依据,报销凭证为每年征订报纸、期刊、杂志等所出具的票据,电子发票及纸质发票均可,各类票据均限当年有效。
报销凭证开票信息为:
纳 税 人 名 称:河南城建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000416846210P
地址、电话: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 0375-2089166
开户行、账号:建行平顶山新城区支行 41001551634059556789
3、组织建设
退休党员纳入退休职工工作处党委各个党支部进行正常组织生活,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退休职工的党费标准由组织部核算,党费实行网上缴纳,缴费方法请参照《建行App党费缴纳指南》(附件4)
四、活动情况
1、为丰富退休职工生活,退休职工工作处组织了各项集体活动和兴趣小组。各项活动根据每年工作情况做具体安排和调整,请关注各项活动具体通知。
2、活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每学年开学初报名,兴趣小组开班后,原则上应指定时间按时参加,尽量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向活动负责人请假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退休职工活动情况表
活动名称 |
活动地点 |
活动时间 |
游园踏春活动 |
白龟湖湿地公园 |
每年5月1日左右 |
重阳节专题活动 |
校园 |
每年重阳节前后 |
乒乓球队 |
退休处乒乓球室 |
工作日每天下午 |
门球队 |
龙翔家属院门球场 |
日常开放 |
五、人文关怀
退休职工工作处对特殊退休职工(高龄老人、劳模、孤老、长期患病、特困户等)适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定期走访慰问,经常联系,加强关怀,出现重大情况及时协助办理。
关怀慰问对象为:
1、退休职工过世;
2、退休职工本年度有重大疾病(参考中国保险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规范定义的30大类疾病)(附件5)住院手术者;
3、退休职工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4、退休职工本人长期卧床不起,不能自理;
5、80岁以上的高龄体弱职工;
6、经济生活困难及特殊情况的退休职工;
7、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职工。
六、医保事项
1、重症慢性病申报
为保障患有重症慢性病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和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重症慢性病鉴定每年可申报两次,上半年为5月15前,下半年为11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交到校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科(联系电话:2089375),如果正在住院可直接申报。
办理重症慢性病鉴定需要的材料清单如下:
(1)慢性病申请表(医院盖章、单位盖章);
(2)提供二甲以上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3)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及骑缝章);
(4)与申报病种相关的化验单、检查报告单;
(5)近期两寸照片两张。
2、办理医保异地安置手续
退休后如需长期居住在外地,请于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前来办理或变更医保异地安置手续(如:变更安置地等,下一年度生效),原则上每年度只办理一次。如有紧急情况,请直接联系校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科(联系电话:2089375)
办理医保异地安置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平顶山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附件6)。
注:办理更改、暂停、恢复和终止备案的,只需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事项
1、奖励扶助对象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年满60周岁;
(4)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和具体政策解释由省卫生计生委制定。)
2、奖励扶助标准
(1)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标准参照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执行。从申请之日起,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2)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城镇三无老人供养等惠民政策时,奖励扶助金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3、奖励扶助申请
(1)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59岁申请,60岁开始享受奖励扶助金,每年11月份集中办理,办理材料上交到户口所在社区办事处。
(2)所需材料有:
1提供《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附件7)3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单位婚育证明2份。
4子女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申请人一寸照片4张。
6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存折/卡
八、常用电话
单位名称 |
电话 |
咨询事项 |
退休工作处综合科 |
2089123 |
各类问题均可咨询 |
校人事处 |
2089083 |
退休工资、退休手续事宜 |
市社保局 |
5297886 |
社保相关问题咨询 |
校医院医保科 |
2089375 |
医保相关事宜办理咨询 |
市医保局 |
2978613 |
医保相关问题咨询 |
校保卫处 |
2089110 |
安保相关事宜 |
安徽长城物业 |
7010175 |
龙翔、和谐家属院24小时值班,水电气暖物业相关事宜 |
自来水公司客服 |
2830000 |
|
电力服务 |
95598 |
|
燃气公司服务热线 |
2931117 |
|
热力公司客服热线 |
96966,2110000,3110000 |
|
九、友情提示:
1、请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如身份信息、当前住址及通讯信息等个人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请及时告知退休处综合科(联系电话:2089123),以确保联系和服务信息准确。
2、请关注退休职工工作处网站(地址:https://txc.huuc.edu.cn),及时与各党支部书记、工作人员联系加入退休职工微信群(城建又一春群、河南退休职工工作群和各党支部微信群)等,我们的工作动态和重要通知将在此发布。
河南城建学院退休职工工作处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