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10-23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病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申报流程,为保障患有重症慢性病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和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参加重症慢性病体检的教职工于11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科。办理重症慢性病鉴定需要的材料清单如下: 1.慢性病申请表(医院盖章、单位盖章); 2.提供二甲以上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3.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及骑缝章); 4.与申报病种相关的化验单、检查报告单; 5.近期两寸照片两张。
校医院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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