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工作处党委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16-10-19 点击数: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退休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促进退休职工工作处党委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职责。

1、定期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落实好退休老同志的政治待遇,做好政治学习、文件传阅、参加有关会议和政治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同时结合学院实际,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退休老同志的生活福利待遇。

2、根据退休老同志经费的开支范围,与退休职工工作处及党委委员共同编制经费的预算、开支项目,并定期向老同志公布经费的使用情况,做到合理使用。

3、积极组织有利于退休老同志身心健康的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

4、定期组织老同志座谈会和家访,经常了解他们的身体、学习和生活状况,向党委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合理解决他们提出的实际问题。对患病的老同志要组织慰问,关心他们在生活上遇到的困难。

5、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老同志特别是有一定专业特长的、身体尚好的同志,为学院的建设承担力所能及的任务,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6、提高本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树立尊老、敬老,热心为老同志服务的职业道德,主动与老同志取得联系,落实每学期的服务内容。

7、加强对居住在外地党员的组织管理,要求每半年以适当形式向党支部做一次简要的思想汇报,以便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

8、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党员参观活动,加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9、组织党员按时如数交纳党费,每年终公布一次党费交纳情况。

10、积极配合学校党委开展各项工作,做好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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